第170章 李自成考清华,赵四当包衣(第二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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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8章 李自成考清华,赵四当包衣(第二更,求追订,求月票)
早就开春了,可一早一晚的风还带著小冰河期才有的凉意。天刚麻麻亮,南苑大营的号角就「呜呜」地吹响了。
李鸿基跟著队伍跑完二里地,额头上也见了汗。他抓起粗面馍馍刚啃了一口,一个顶盔贯甲的亲兵就径直走到了他这队人跟前。
「李鸿基李百户在不在?」那亲兵声音冷硬,眼神扫过众人。
李鸿基心里「咯噔」一下,嘴里的馍馍顿时没了滋味。他赶紧咽了口唾沫,跨前一步:「末将就是。」
亲兵上下一打量。「跟我走一趟。孙侍郎要见你。」
孙侍郎就是孙传庭。他回到北京后就接了李邦华的差事,出任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,协理京营戎政。如今和提督京营的太监徐启年、还有那位管著粮饷的兵部左侍郎杨嗣昌,并成了皇上花大力气整顿的新京营三位当家老爷。
四周士卒的目光「唰」地都聚了过来,有好奇,有羡慕,更多的却是猜疑。这个李鸿基虽然有阵斩逆贼首领的大功,但也爱惹是生非,脾气又臭,跟著队伍到了京师南苑大营后,隔三岔五就要找人斗一场,整个一刺头。
李鸿基放下馍馍,一声不吭地跟上。他心里七上八下,不知是福是祸。莫非是前两日偷空耍钱,输了后急眼跟人动手的事,捅到孙侍郎那儿去了?
孙传庭的签押房里甚是简朴,一张公案,几把椅子,墙上挂著一幅巨大的舆图。
孙传庭正坐在案后看著一份文书,头也没抬,只用手指点了点面前的地面。
「小的李鸿基,参见部堂!」李鸿基单膝跪地,抱拳行礼。崇祯给新军定了些新规矩,见上官不兴下跪,抱拳行礼即可,可这屋里的气氛,让他觉得还是跪著踏实。
孙传庭这才放下文书,目光落在李鸿基身上。那目光沉甸甸的,压得人有些喘不过气。
「前日红蓝演武,你带的一队人在河谷遇袭。」孙传庭开口,声音不高,「按操典,该当结圆阵,固守待援。你却带了人往旁边那土坡上冲。是何道理?」
李鸿基心头一松,原来是这事。他吸了口气,稳住声音回道:「回侍郎的话,河谷地窄,结阵施展不开,反成了活靶子。那土坡虽不甚高,却足以架设火铳,扼住谷口。抢占此处,进可侧击,退可据守,比困在谷里强。」
「何人教你的?」孙传庭追问。
「无人教。是末将……是小的往日当驿卒递送公文时,遇著狼群野物,晓得须得抢占高处。」李鸿基一五一十地回答。
孙传庭点了点头:「嗯,的确有天分,怪不得能阵斩王逆。」
他拿起手边一份札子,递了过去:「瞧瞧。」
李鸿基双手接过,是兵部关于开办「清华讲武堂」的行文。他认字不多,但大意是懂的。这是要遴选识字的青年军官入学,由皇上亲自考较,学成了,便是天子门生。
他心里顿时「怦怦」乱跳起来,隐约猜到了什么,却又不敢信。
「陛下圣心独运,欲开新局,培植栋梁。」孙传庭看著他,「不论出身,唯才是举。本部堂可给你一个名额,去清华园应试。若考中了,便是讲武堂第一期生,日后前程,你自己思量。」
李鸿基的手微微抖了一下。天子门生!以往只有进士老爷才配称天子门生,如今他一个臭丘八,也有这机会?他娘的,这是祖坟冒青烟哩!
想到这里,他就猛地一个头磕下去,声音带著颤抖:「末将李鸿基,愿往!谢侍郎、陛下栽培!定为侍郎,为朝廷效死力!」
孙传庭脸上看不出喜怒,只摆了摆手:「先别急著谢,还要考试的,考上再谢不迟去吧,明日辰时,西直门外聚齐,自有人领你们去清华园。」
……
同一片天底下,盛京外头的屯堡,早没了春天的样子。
日头明晃晃地照著,风是干的,刮过来,卷起地上的黄土面子,打在脸上,涩涩地疼。地里不见半点潮气,裂开的口子有娃娃嘴那么大。赵四拖著一条瘸腿,在干得梆硬的田埂上深一脚浅一脚地挪。他脸上的麻坑积了层灰,嘴唇爆著白皮,可那双眼睛却像刀子,挨个剐过地里干活的人。
「没吃饱还是咋的?使劲!这地再不弄松点,下了种也白搭!」他声音沙哑,像是从喉咙里磨出来的,「日头落山前,这块地整不完,今晚的糊糊汤也没了!」
几个包衣有气无力地挥著镐头。镐头砸在干土坷垃上,「砰」的一声闷响,只能留下个浅坑。去年到今春,雨水太少,地都旱得结了板。
赵四这条瘸腿,是去年冬天叫鳌拜主子打断的。不为别的,就为他看管的几头牲口,到底没熬过那场大旱和接踵而来的冷冬,渴死饿死了。他没敢分说草料短、水井都快见了底。主子恼了,当奴才的就得受著。他能活过那个冬天,是咬著牙,把一起遭罪的一个老包衣偷藏了主子喂战马的豆饼的事捅了上去,用别人的命,换了自己一口吃食。
如今,他管著这几十号人,主子说他「晓得进退」。
马蹄声裹著烟尘,从屯子外头卷过来。鳌拜带著几个戈什哈,冲到地头勒住马。他穿著镶红边的黄布甲,年纪不大,一脸的精悍暴戾之气。
马鞭子朝身后一划拉,指著那群被绳子拴著、衣衫破烂、瘦得只剩骨架子的朝鲜人,鳌拜对赵四喝道:「赵四,这群新奴才交给你拾掇。秋后,他们的地里要是见不著苗,或者人折损多了,你晓得规矩。」
赵四「噗通」一声跪在干土里,磕头带起一阵烟:「嗻!主子放心!奴才一定把他们当自家牲口一样使唤,绝误不了主子的大事!」
鳌拜从鼻子里哼出一股气,拨转马头,带著人又一阵风似的走了。
赵四爬起来,拍打著膝盖上的灰土,脸上木著。他走到那群眼神麻木、嘴唇干裂的朝鲜俘虏跟前,从怀里摸出小半块黑黢黢、掺了麸皮的干粮。
「谁,跪下,给爷磕三个响头,这吃的,就赏他。」他用半生不熟的汉话混著满语说道,随即又冷笑著扫视众人,补充道:「今天磕了头,算是认了主。过几日,还得剃了头,留起辫子,才算咱大金国的顺民。在这儿,脸面、膝盖,还有这脑袋上的毛,最不值钱。能喘气,才金贵。」
人群里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。饿得久了,什么都顾不上了。一个男人最先软了膝盖,扑倒在尘土里,「咚、咚、咚」地磕响头。赵四把干粮丢过去,像扔给饿急了的野狗。
「瞧真了?」赵四扯著嘴角,露出点似笑非笑的神气,「在这儿,脸面、膝盖,最不值钱。能喘气,才金贵。」
他得用最快的法子,把这些人心里头那点念想打掉,让他们变成只会听话干活的牲口。
……
轮到最后一个朝鲜人时,却卡住了。
那人身子站得笔直,虽说衣服破烂得遮不住体,头发也擀了毡,可那眼神里,却有点不一样的火星子。赵四在那些认死理的读书人脸上见过这神气。
「跪下!」旁边一个帮闲的包衣小头目厉声喝骂,上前就踹那人的腿弯。
那人踉跄了一下,腰却还挺著。他猛地挣开拉扯,双手死死护住头顶的发髻,仿佛那比命还重要,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喊声,带著浓重的口音:「今日屈膝,明日剃发!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!吾乃安东金氏,读书种子,大明藩邦士子,宁死不为鞑虏之奴!」
他叫金成仁。他还记得汉城的热闹,记得圣贤书上的道理,记得师长教诲要忠君爱国,那君父便是大明的皇帝。
赵四方才那番「磕头之后便要剃发」的话,像一把刀子,瞬间刺破了他最后的侥幸。他没曾想,被掠到这苦旱之地后,不只要受劳役之苦,竟真要受这断发文身之辱。」
赵四眯著眼,上上下下瞅了他好一会儿,忽然抡起手中的鞭子,没头没脑地抽了下去,直到金成仁蜷缩在地,才拖著瘸腿,对旁人喝道:「把他捆了,丢到日头底下晒著,不准给水喝。」
烈日和干渴折磨了金成仁整整一个下午,将他最后一点体力也耗尽了。
直到夜里,他才被松了绑,带到了赵四居住的那个还算暖和的窝棚里。
赵四没说话,从角落摸出块比白天稍大点的豆饼,丢给他。
「吃吧。」赵四自己蹲在门口,望著外面黑漆漆的夜,旱风从破洞钻进来,带著土腥味。
金成仁犹豫了一下,肚子里像有火在烧,那点虚浮的尊严到底扛不住了,他抓起豆饼,拼命往嘴里塞。
「读过大书?」赵四忽然问,声音闷闷的。
金成仁噎住了,用力捶著自己的胸口。
「认字,能当水喝?能当饭吃?」赵四转过头,麻脸在昏暗里显得格外阴沉,「老子见过不少你这样的,骨头硬。后来,都喂了野狗。」
金成仁想反驳,想说忠义节操,可豆饼那拉嗓子的糙糠堵在喉咙里,一个字也说不出。
「头发没了,还能再长。」赵四的声音没啥起伏,像在说一件平常事,「人要是死了,就啥都没了。活著,才能瞅见明天。才能……瞅见这帮天杀的鞑子,遭报应的那天。」
最后一句,他说得极轻,像风吹过干裂的地缝。
金成仁猛地抬起头,死死盯著阴影里那张麻脸。赵四却已转回头,不再看他。
第二日,剃头的时候到了。
冰凉的剃刀贴上头皮,金成仁浑身一颤。他没再喊叫,只是把牙关咬得「咯咯」响,嘴唇咬出了血。头发一绺一绺落下,混著冷汗和血丝。他心里那个煌煌大明、万里君父的影儿,也跟著这头发,一块儿掉在地上,沾满了尘土。
赵四站在旁边,默不作声地看著。他知道,里头那个「人」,算是死了。活下来的,不过是个能干活儿的奴才。兴许,往后还能有点用场。
……
李鸿基和几十个被选中的哨官、队官们,在西直门外聚齐了。人人都换上了簇新的靛蓝号服,脸上透著压不住的兴奋,眼神里却也都藏著几分忐忑。
几辆骡车早已候在道边。领队的把总拿著花名册,扯著嗓子吆喝名字。被点到的人高声应著「到!」,利落地爬上车。
李鸿基拣了个靠车辕的位置坐下,身下的硬木板硌得慌。骡车一动,晃晃悠悠地便朝著西北方向的清华园去了。
他望著车外掠过的土墙枯树,心里头说不上是啥滋味。若放在一年前,有人告诉他李鸿基能穿上这身官服,还能去考什么天子门生的讲武堂,他定会嗤之以鼻,觉得是痴人说梦。那会儿他还是个不知道上哪儿讨欠饷的驿卒,心里憋著股对官府的怨气,只觉得这世道不公。
可如今,这机会真真切切地摆在了眼前。让他觉著浑身是劲,有了奔头。当初那点因为被欠饷而对朝廷生出的不满,早被这实实在在的利益冲淡了。他心里清楚,这大明若真亡了,他李鸿基屁也不是。唯有这大明在,他这般微末出身的人,才真有可能搏个封妻荫子。
车轮子「咕噜咕噜」地碾在开春解冻、还有些翻浆的土路上,颠得人身子微晃。道两边,是大片已经开始春耕的土地和低矮破败的村落。
李鸿基不自觉地挺直了腰板。这次一定要好好考,必须得考上清华考清华,当忠臣,就是他李鸿基的人生目标!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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